钟绍亮律师亲办案例
杨某工伤伤残七级案
来源:钟绍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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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某在诸暨某机械厂从事机器拆卸安装,2012年6月杨某在拆卸机械时左手大拇指被钢板砸伤。因厂里未为杨某缴纳工伤保险,故厂里提出对此伤害事故进行私聊,因厂方提出的私了金额过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厂方也一直不为杨某申报工伤。杨某委托本律师后,经过分析,本律师先为杨某向诸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请求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决,确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后本律师先后为杨某以职工本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与杨某一同前往诸暨市中医院进行伤残鉴定,最终杨某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本律师随后代理杨某向诸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工伤待遇、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并最终为杨某争取了共计十多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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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钟绍亮
  • 执业律所:
    浙江泽厚(绍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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